本價格為參考價, 實際價格以實際出團日核算為準
| 大人 | 小孩佔床 |
|---|---|
| NT$152,800元起 | NT$149,800元起 |
冬季瑞士最具歡樂氣息的旅程高潮!特別安排琉森連續停留,走進城市街頭感受狂歡節遊行與熱鬧氛圍,從白天城市漫遊到節慶時刻,親身感受不同於印象中優雅寧靜的瑞士。
1. 每人提供一副導覽耳機。使用全新耳塞,兼顧舒適與衛生,旅程結束後將主機交還給導遊後,耳機可帶回留用。
2. 行李束帶每人一條。
3. 轉接插頭每人一個。
4. 每人一張歐洲地區網卡 ( 每日1G流量,流量使用完畢則降速)。
單人房差18,000元
01|報名與行前準備
1.1 成團與團體服務
1. 本行程原則上最低成團人數為 16 人(含);實際成團人數及派遣領隊方式,以該團行程說明與契約內容為準。
2. 團體旅遊須配合共同交通、用餐、景點預約與集合時間。請準時集合,以免影響全團行程。
3. 團費包含履約保證保險 10,000 萬/旅行業責任保險基本 250 萬暨 10 萬意外醫療險。※上述保險承保範圍如有異動,則依保險公司最新規定為主。建議於出發前自行檢視旅遊保險保障範圍,依個人需要投保海外突發疾病醫療、旅平及旅遊不便等相關保險。
1.2 報名時請主動告知的需求
1. 若有下列情況,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服務人員,以利事前評估與安排。臨近出發才提出之特殊需求,可能因供應商限制無法提供,或產生額外費用。
2. 高齡、行動不便、需使用輪椅/助行器,或需要他人協助完成日常活動者。
3. 未滿 18 歲且未與法定代理人同行者;相關契約或同意文件應依規定由法定代理人簽署。
4. 孕婦:請主動告知孕週、胎數及預產期。各航空公司對孕期搭機證明、適航文件與可搭乘週數規定不同,須以實際搭乘航空公司之最新規範為準。
5. 攜帶嬰幼兒同行者。
6. 特殊餐食需求,如全素、蛋奶素、忌牛、海鮮過敏或其他飲食限制。海外團體餐可替代選擇有限,無法保證與台灣同等豐富。
7. 需指定單人房、三人房、加床、連通房、特定樓層或其他特殊住宿需求者。
8. 有需攜帶特殊藥品、醫療器材或其他可能影響搭機與旅遊安排之需求者。
9. 持非中華民國護照、雙重國籍,或具有特殊出境身分者。
1.3 單人報名與房型
1. 團體住宿原則以兩人一室為主。單人報名者若未指定單人房,本公司將視當團狀況盡量安排同性旅客或領隊併房,但不保證一定可完成併房。
2. 指定單人入住者,需補足單人房價差,實際金額以該團公告為準。
3. 歐洲三人房常以雙人房加折疊床或沙發床安排,房內活動空間會較小;部分飯店無法加床時,可能需調整房型或補單人房差。
4. 連通房、高/低樓層、非邊間、床型等均屬需求備註,旅行社可代為向飯店提出,但無法保證,仍以飯店當日實際安排為準。
02|護照・簽證・出境資格
2.1 護照基本檢查
1. 護照不得有明顯污損、破損、缺頁、擅自增刪或塗改;請勿自行加蓋圖章或黏貼可能影響辨識之貼紙。
2. 建議護照自預計返國日起仍有至少 6 個月以上效期,並保留足夠空白頁;部分國家另有不同效期規定,須以目的地及轉機地規定為準。
3. 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日期或外貌如與護照資料明顯不符,應先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確認是否須換發護照。
4. 曾申報遺失之護照即使尋回,原護照通常已失效,請勿持該護照出國。
2.2 申根免簽與歐洲入境
1. 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申根區短期旅遊,目前享有免申根短期簽證待遇;實際可停留天數、護照條件與適用地區,請以外交部及歐盟最新公告為準。
2. 截至 2026 年 8 月,歐盟 ETIAS 尚未正式啟用、亦未開放申請;未來啟用後,符合免簽資格之旅客可能須於行前取得 ETIAS 旅行授權。出發前請再次確認最新實施日期與規定。
3. 本資料之護照與簽證說明,主要以持中華民國護照者為對象。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者,應自行確認目的地、轉機地及返台所需簽證/入境資格,並於報名時告知服務人員。
2.3 未成年人同行
1. 未成年人未與父母雙方同行時,部分國家或航空公司可能要求親屬關係證明、監護/旅行同意書或其他文件。
2. 如行程涉及申根區,建議事先準備可證明親子或監護關係之英文文件;實際文件格式及是否需公證/驗證,以目的地國家與航空公司最新要求為準。
2.4 役男及其他特殊身分
1. 役男或其他依法須取得出境許可之旅客,應於出發前自行完成申請並確認核准狀態。
2. 役男年齡、短期出境方式與限制可能依法令調整,請以內政部相關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03|航班・行李・飛安規定
3.1 機場報到與座位
1. 建議依行前通知之集合時間抵達機場;國際線團體通常會安排於起飛前約 3~4 小時集合,以利報到、託運及團體作業。
2. 領隊或送機人員將依行前通知於指定地點與團員會合,協助辦理團體報到及行李託運。
3. 通過證照查驗及安檢後,請掌握免稅店購物時間,並依登機證所示時間提前抵達登機門。
4. 團體機位多由航空公司系統安排,旅行社無法保證靠窗、靠走道或同行者相鄰。若航空公司開放付費預選座位,可於開票取得訂位代號/票號後依規定辦理;航空公司仍保留臨時調整座位之權利。
3.2 託運與手提行李
1. 免費行李額度依航空公司、航線、艙等及票種不同而異,請以電子機票及航空公司最新公告為準。
2. 若行程搭乘中華航空、長榮航空或星宇航空飛往歐洲,部分票種常見託運額度為每人 2 件、每件 23 公斤,手提行李常見為 1 件 7 公斤;但不得將此數字視為所有航班的固定規定。
3. 行李超重、超件或超尺寸所產生費用,由旅客依航空公司規定自行負擔。
3.3 液體、膠狀及噴霧類
1. 國際線手提行李中的液體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,原則上單一容器容量不得超過 100 mL,並集中放入容量不超過 1 公升、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。
2. 嬰兒食品、必要藥品或醫療用途液體如超過一般限制,應於安檢時主動申報,並依機場/安檢單位要求提供證明。
3. 免稅店購買之液體如涉及轉機,應保留購買證明及防拆封袋,並留意轉機國安檢規定。
3.4 鋰電池、行動電源與電子產品
1. 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得放入託運行李,應置於手提行李中,並妥善防止短路。
2. 一般 100Wh 以下之鋰電池/行動電源通常可依航空規範攜帶;超過 100Wh 之產品可能需航空公司事前核准,超過更高容量者可能禁止攜帶。實際數量與容量限制依航空公司及出發/轉機機場規定為準。
3. 含內建鋰電池的電子設備能否託運,須依航空公司規範辦理;若允許託運,設備應完全關機並避免誤觸啟動或受壓損壞。
4. 前往或經中國大陸、港澳等地時,行動電源可能另有產品標示或認證要求;請於出發前依當地民航與機場最新公告確認。
04|團體行程與旅遊規範
1. 請遵守領隊宣布之集合時間與地點。若因個人遲到影響交通、門票或其他安排,衍生之額外費用可能須由旅客自行負擔。
2. 為維護全團旅遊安全與行程銜接,團體行程期間原則上應隨團活動。若有個人自由活動需求,應依旅遊契約、當團規定及領隊現場安排辦理。
3. 行程所列景點、餐食、住宿與交通順序,旅行社可在不降低整體內容與品質之前提下,依當地預約、交通、氣候及實際營運狀況調整先後順序。
4. 遇天災、罷工、交通中斷、道路封閉、景點臨時休館、航班異動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時,將以安全及行程可執行性為優先,依契約及實際狀況調整。
5. 自由活動期間請留下可聯繫方式,並自行掌握回程交通與集合時間。
05|住宿與飯店使用須知
1. 行程所列飯店若以「或同等級」標示,最終住宿安排以行前資料及實際訂房結果為準。
2. 歐洲飯店的星等、房間坪數、床型、設備與台灣習慣不同;歷史建築、古城或山區飯店尤其可能有房型不一、空間較小等情況。
3. 多數飯店室內全面禁菸。若違反禁菸或其他飯店規定而產生清潔費、罰款或損害賠償,須由旅客自行負擔。
4. 房內電熱水壺僅供煮水,請勿放入咖啡粉、茶葉、食物或其他物品;請勿使用高功率或不符合當地電壓之電器,以免跳電或造成危險。
5. 如需使用延長線,應確認產品適用 220~240V 且總功率符合安全範圍,避免同時連接多個高功率設備。
6. 迷你吧、付費零食、付費頻道、客房送餐等非團費包含項目,請於使用前確認價格,退房時自行結帳。
7. 部分歐洲飯店浴室地面無排水孔,淋浴或使用浴缸時請避免水流至浴室外;因不當使用造成淹水或設備損壞,飯店可能要求賠償。
8. 歐洲許多地區對節能及空調使用有規範,部分古城或山區飯店可能僅設暖氣、無冷氣,或依季節/室外溫度統一啟用冷暖氣。
9. 游泳池、健身房、SPA 等設施請依開放時間及現場規定使用;禁止進入未開放區域。